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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文哲疑涉弊「第四案」? 顏若芳:檢調應一併檢視南港轉運站BOT案 | ETtoday政治新聞 | ETtoday新聞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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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。(圖/記者李毓康攝)

記者皮心瑀/台北報導

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北士科及京華城案,遭質疑有圖利特定業者之虞,台北地檢署日前接獲民眾檢舉,已將柯文哲分為他字案被告,而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、顏若芳再控柯文哲恐有第四爭議案,也就是「南港轉運站BOT案」,呼籲檢調在一併檢視是否涉及圖利等不法情事。

顏若芳指出,當初柯文哲與新壽2020年所簽訂、2022年舉辦開工典禮的南港轉運站BOT案,工程進度遲延,只有2層樓的「轉運站」只佔整棟19層大樓之8.12%,不只讓作為「附屬設施」之商辦「喧賓奪主」,主體計畫比「台北轉運站」9%還低。

顏若芳說,不只如此,權利金經試算後,更較馬市府另一被質疑的「市府轉運站」還優惠,甚至權利金還比第三次招商硬生生少10億。柯文哲剛上任時曾對經營「京站」之日勝生放盡狠話,還將「以停車場為名義蓋12樓商場」問題的「三創案」評論為「違反人民常識」,結果他卻自己做跟前市長馬英九、郝龍斌一樣的事,所以「南港轉運站案」將是柯的「第四案」。

顏若芳表示,當年馬市府不論是「台北轉運站」的「車站9%,其餘搞飯店、商場和住宅」,或者「市府轉運站」的「車站5%,其餘搞飯店、百貨和商辦」,都是透過特殊使用分區給予容積鬆綁(前者560%、後者500%)後,變身財團金雞母,而市府則因分潤過低,公共設施比例落差甚鉅,而被外界質疑是「賤租市產」、「圖利」或「有弊端」。

而柯市府的「南港轉運站」,顏若芳批評,同受惠於「轉運站」而享容積560%的大樓,車站比例僅佔整棟大樓之8.12%,介於「台北轉運站」9%和「市府轉運站」5.7%之間,其餘則做商辦之用,更遠低於當年爭議重重的「三創案」停車場比例45%;至於平均每平方公尺之每年權利金加租金收入,經試算更只有501元,也界於「台北轉運站」313元與「市府轉運站」1529元之間,雖公運處解釋「地段不同也有關聯」,但同樣都位處交通樞紐,用途相當之下,難道南港區房價是信義區的三分之一價嗎?換算下來,在南港轉運站一坪租金成本竟只要1500元,以現在的租金行情,這若不是賤租,那什麼才是?

顏若芳也提到,由於第四次招標取消固定經營權利金,第四次招標比第三次硬生生「少了10億元!」至於底價2.5億,新壽與宏匯皆出6.1億之原因「因為那是廠商自提加分項目的『天花板』」,就是實質底價,事實上也比第一次招標之底價少了超過一半,縱使拆標後「東站」面積較小,用每年2794萬元的代價,換取開發19層大樓,樓地板面積5.5萬平方公尺之「金雞母」收益,依舊極為划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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